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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和专业简介
大连工业大学坐落于黄渤海之滨的北方名城——辽宁省大连市,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学院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轻工、纺织、食品、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
2013年,学校朱蓓薇教授增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实现了学校培养院士的重大突破。学校有6个国家级研究平台,8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市级工程中心及实验室。
学校已有28年艺术类专业的办学历史,现设有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两个艺术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有设计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权,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原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同时被评为A﹢级专业,进入全国相同专业前5%领先行列。学校成为国家特色艺术类专业建设点和辽宁省省级重点建设的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学校现有艺术类专业教师212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162人。有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多位省级服装类、设计类专业带头人。服装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艺术设计生态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8000余人,其中艺术类专业在校生近6000人。
学校以教育国际化视野,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国际声誉不断提升。2011年3月,与居世界百强地位的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艺术类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拓展了国际合作办学形式。
在新的历史阶段,大连工业大学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消费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及学术交流中心!
二、拟招生专业、层次和范围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艺术设计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 |
文理兼招 |
130403 |
雕塑 |
文理兼招 |
130504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招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文理兼招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招 |
130503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文理兼招 |
服装学院 |
130404 |
摄影 |
文理兼招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理兼招 |
国际教育学院 |
130502H/081602H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文理兼招 |
注:2014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300人左右,其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拟计划招生700人左右。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课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专业设置情况以教育部文件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1、报考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时,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考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考生原则上可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专业考试,但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的规定执行。如考生在同一年度参加我校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将取消其参加我校的录取资格。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4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手工报名点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3、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学校按照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的招生计划总数与合格生源数1:4的比例,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校考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在其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的任一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校考时填报的两个专业志愿作为合格生源不足省份编制计划的依据和调剂录取时的参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各省的要求报考。
4、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
满分 |
考试内容 |
试卷尺寸 |
考试时间 |
素描 |
100 |
头像默写 |
8K |
180分钟 |
速写 |
100 |
人物默写 |
8K |
30分钟 |
色彩 |
100 |
静物默写 |
8K |
180分钟 |
5、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将于2014年4月10日之前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及相关报考须知,并报送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备案,考生可以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和电话等方式查询,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五、考点设置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点/地址 |
1 |
哈尔滨 |
2014年1月7-8日 |
2014年1月10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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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2014年1月13-14日 |
2014年1月16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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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春 |
2014年1月14-15日 |
2014年1月17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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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兰州 |
2014年1月16-17日 |
2014年1月19日 |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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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 |
2014年1月19-20日 |
2014年1月22日 |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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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郑州 |
2014年1月19-20日 |
2014年1月22日 |
郑州市一〇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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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桂林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桂林市王城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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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明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呈贡大学城雨花路1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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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京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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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原 |
2014年1月21-22日 |
2014年1月24日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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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 |
2014年2月14-15日 |
2014年2月16日 |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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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昌 |
2014年2月15-16日 |
2014年2月18日 |
南昌大学(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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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岛 |
2014年2月15-16日 |
2014年2月18日 |
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报名】
(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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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 |
2014年2月19-20日 |
2014年2月24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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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1、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普通美术类专业在辽宁、湖南、内蒙古三省(区)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①对于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份文理类二批普通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课最低控制线可降低20分。
②对于校考成绩位于全国前20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20分或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位于全省前20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20分或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5)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6)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2、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①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七、拟招生专业介绍
1、美术学
培养适应当代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环境装饰创作、壁画艺术品、装饰品、艺术设计开发的创造型实用人才以及传统绘画、艺术理论和绘画材料工艺研究的艺术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在艺术学校、新闻媒体、建筑部门、广告公司和工艺品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2、雕塑
本专业结合艺术设计理论和本专业各类实践技能的训练,分为两个培养方向,一是培养城市环境雕塑设计与制作、室内外空间环境雕塑设计与制作和公共设施、动画塑型研究的高级专业人才;二是适应当代国内外市场需求培养工艺品、装饰品、旅游纪念品设计与多种材料工艺开发的创造型实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城市园林建设单位、雕塑院、雕塑公司、动画公司、玩具厂、工艺品厂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雕塑、陶艺、首饰、玻璃艺术品、旅游纪念品、礼品等的设计、策划、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3、产品设计
本专业以艺术设计为基础,通过与机械、材料等学科知识的综合交叉,通过产品设计、家居与家具、角色与玩具、文化与礼品、造型与包装设计等不同的子研究方向,来培养学生的设计开发和管理协调能力。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开发研究与制造;家居与家具、礼品、玩具、模型、手工艺品的设计与制作;数字化虚拟产品设计的角色设计、道具设计以及包装容器设计等工作。
4、数字媒体艺术
以艺术设计与新媒体技术相结合为特点,培养具有专业艺术修养,技术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将专业艺术修养和媒体技术结合的创造性应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专业网络、新闻部门、动画游戏、广告行业等领域从事以艺术设计和新媒体技术相结合,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研究与制作相结合的设计创作、研究开发、广告、数码技术、信息技术、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5、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掌握设计艺术领域各类图像、信息传达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具备整合设计、传播开发、环境视觉以及实施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层层递进、多元化的建设,强调专业结构的系统性。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与品牌营销、广告策划、媒体制作、视频艺术、环境规划、设计咨询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品牌营销推广、视觉识别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图形设计、网络艺术、视频编辑、环境艺术设计的策划、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6、环境设计
培养掌握专业设计技能以及相关的材料与工程应用、管理基础知识,具备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系统理论与实践能力,并且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各类专业设计部门(公司)、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室内环境、建筑及其外部环境、展示、陈设、家具、照明等相关领域的设计、策划、开发、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7、艺术与科技
本专业以艺术与科技相结合为特点,培养具有专业艺术修养,媒介的探索与开发能力、具有深入挖掘、发展创造媒材的技术语言的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参与当代文化并具有服务于社会大众工作能力的创造性应用人才。
8、摄影
培养学生具备较高文化艺术素养并熟练掌握摄影语言的能力,以造型艺术、视觉表达理论,影像创作技能为基础,结合国内外摄影教育和社会需求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融合了服装设计方向、形象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及艺术设计专业的优势资源,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学生毕业后能从事时尚摄影、广告摄影、纪实摄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艺术设计、传媒、摄影理论研究及摄影教育等相关工作。
9、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修养和较扎实的服装学科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与工艺、陈列设计、企业与个人形象策划、服饰品设计、服装营销、流通管理等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在大学前两年学习基础平台课程,大学三年级时选择专业方向,主要有服装艺术设计、饰品设计、个人形象设计、陈列设计、针织服装设计、内衣设计、服装营销等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服装相关单位从事服装设计及相关艺术设计工作,并能够独立设计创作,从事服装品牌经营管理、服装陈列设计、服装理论研究与时尚传媒、服装教学等工作。
10、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是我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开办的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掌握艺术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兼容东西方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具有较强创意设计能力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国际化合作办学资源,为学生建立国际交流平台,使学生具备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设计、设计管理、图像处理等专业设计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与品牌营销、广告策划、艺术设计等相关的跨国公司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新媒体设计、品牌营销推广、平面设计、设计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的策划、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本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11、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是我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开办的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掌握服装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兼容东西方文化、现代设计理念、较强创意设计能力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国际化合作办学资源,为学生建立国际交流平台,使学生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与工艺、服装面料、服装营销管理等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服装设计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跨国公司从事服装设计及相关艺术设计、服装教学、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品牌推广、服装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服饰领域的工作。本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收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2)除美术学专业外其它普通美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人。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38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九、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生源省份招考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e.weibo.com/u/388824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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